10.3969/j.issn.1009-2005.2011.08.003
IMO通过船舶能效规则要求强制减排
7月11日至15日.国际海事组织(IMO)在其英国伦敦总部召开了海上环境保护委员会(MEPC)第62届会议。会议最终以投票方式通过了《国际防止船舶造成环境污染公约》附则VI有关船舶能效规则的修正案。这是第一个专门针对国际海运温室气体减排的强制性法律文件。
温室气体减排、船舶、海上环境保护委员会、能效、IMO、国际海事组织、污染公约、法律文件
U664.121(船舶工程)
2012-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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