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2005.2010.02.023
《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解读系列之五海员起居舱室相关规定(上)
@@ 问:<公约>对现有船舶有哪些规定?
答:规则3.1/2规定,在<公约>生效之日前建造的船舶,船上起居舱室构造和设施配备应继续符合<1949 年船员舱室设备公约(修订)>(第92号)和<1970年船员舱室设备(补充规定)公约>(第133 号)中适用的规定:对于更早建造的船舶,船上起居舱室构造和设施配备应继续符合ILO成员国有关法律法规或实践;除有关船上起居舱室构造和设施配备的规定外,<公约>其他有关海员工作和生活条件的要求均适用于现有船舶.
海事劳工公约、解读、海员、舱室设备、现有船舶、设施、构造、生活条件、法律法规、船员、补充规定、成员国、员工、修订、实践、规则、ILO
D99;D91
2010-04-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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