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2005.2002.03.004
规范海运经营的锐利武器--交通部水运同国际航运处张守国处长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
@@ 目前,我国从事国际海运业务的航运公司近300家,拥有或经营的国际海运船舶总吨位达3700万载重吨,居世界第5位.每年外贸货物的85%是通过海上运输完成的.现已有20多家外国(境外)航运公司在我国设立了经营机构;在国际集装箱班轮运输中,60多家外国(境外)航运公司在我国港口开辟国际班轮航线,市场分额占65%以上.经国务院第4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国务院于2001年12月11日发布第335号令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海运较高规格的法规.
规范、国际海运条例、经营机构、武器、交通部、水运、国际航运、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国际集装箱、境外、海上运输、国际班轮、常务会议、班轮运输、总吨位、载重吨、业务、外贸、市场
D92;F55
2007-03-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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