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679X.2015.02.013
生态文明背景下我国碳减排制度的选择——兼论我国碳税制度的构建
健全的生态法律制度是生态文明的重要标志之一,并且是生态环境保护的最后屏障.探索生态文明背景下碳减排制度的选择,不仅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应有之意,也是建设美丽中国的客观需要.世界各国主要是采用碳税和碳排放交易两种碳减排方法.碳税具有短期内实施成本低、减排成本稳定、减排成效较好等优点,同时具有减排量不易控制、税负易转嫁消费者、长期实施成本高等缺点.碳排放权交易具有长期内实施成本低、减排成效较稳定等优点,同时具有碳排放价格不易控制、减排成本不稳定等缺点.现阶段来看,我国选择碳税制度较为适宜;长远来看,我国将碳税与碳排放权交易制度综合使用较为合适.目前,构建生态文明背景下的碳税制度,需要重点解决税率、税收优惠、收入使用、分配补偿、碳审计等问题.
生态文明、碳减排、碳税、碳排放权交易
D922.22(中国法律)
湖南省科技厅软科学研究项目《绿色湖南“四化两型”建设中碳税制度构建研究》编号2013ZK3072
2015-07-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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