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4166.2021.23.005
落实《马拉喀什条约》背景下 "被授权实体"的协调保障机制研究
《马拉喀什条约》要求成员国落实无障碍格式版作品的限制与例外制度,该限制与例外制度的落实需要"被授权实体"协调保障机制的参与.典型的"被授权实体"协调保障机制主要包括单一协调保障机制和多重协调保障机制.单一协调保障机制的特点在于,由单一组织负责协调"被授权实体"的运行;在多重协调保障机制下,政府机构负责"被授权实体"的设立,图书馆等文化机构负责协调"被授权实体"的运行.基于我国国情,可采用多重协调保障机制,具体由国务院著作权主管部门和图书馆等文化机构负责"被授权实体"的设立、运营;在国家层面设立无障碍格式文件的保存平台,在微观上细化无障碍格式版作品的制作环节.
《马拉喀什条约》;被授权实体;协调保障机制
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媒体融合中的版权理论与运用研究"19ZDA330
2021-12-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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