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4166.2020.22.014
出版者注意义务举证标准审视与完善
由于当前法律对于出版者注意义务的规定过于抽象,司法实践中出现了比较明显的过度提高出版者注意义务举证标准的倾向,表现为主动审查义务的范围过度扩张、没有明确对诽谤和疏忽性陈述的合理注意义务和忽视出版者免责声明的作用.因此,可以从界定出版者主动审查义务的具体边界、采用普通读者视角确定诽谤和疏忽性陈述的举证标准、明确出版者达成举证标准的免责声明的范围等,对出版者注意义务的举证标准进行有效构建,为充分发挥出版者自律管理遏制相关侵权行为产生的作用奠定良好的制度基础.
出版者注意义务、举证标准、主动审查义务、出版者免责声明
D925.3;G250;K249.1
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17JJD820003
2020-11-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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