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新闻作品使用数据的著作权法规制——兼谈《著作权法(修订草案送审稿)》的相关规定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2-4166.2019.15.012

数据新闻作品使用数据的著作权法规制——兼谈《著作权法(修订草案送审稿)》的相关规定

引用
为保护数据智力成果著作权人的权益、维护数据新闻作品的独创性和保障公众对数据使用的知情权,数据新闻作品使用数据应受《著作权法》的规制.我国《著作权法》应从健全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设立著作权默示许可制度等方面对数据新闻作品使用数据加以规制.数据新闻作品使用数据违反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制,可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

数据新闻作品、合理使用、默示许可、著作权法

2019-09-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45-49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中国出版

1002-4166

11-2807/G2

2019,(15)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