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4166.2017.07.016
我国孤儿作品使用费金额争议的司法救济途径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修订草案送审稿)》对孤儿作品引入行政许可使用制度.行政许可过程可以拆分为独立的确认行为和许可行为,由于著作权兼具公权力和私权利属性,这一许可过程具有民事与行政交叉争议特征.上述拆分方式和争议特征需要与之对应的司法救济途径.在我国,当孤儿作品权利人复出后,如果对使用费金额多寡有异议,适合提起以行政管理机关为被告、以申请使用人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行政诉讼.
孤儿作品、行政许可、行政确认、民行交叉、形式当事人诉讼、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I20;R74
2017-05-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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