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4166.2014.01.007
著作权、作者权与版权:正其名以顺其言
20年后的今天,再从故纸堆里翻出“版权”与“著作权”的概念之争,甚至试图就其取合提出个人建议,相信会有不少人要斥之为浪费笔墨:既然我国现行著作权法律实践已经用20年甚至更长的时间将其定格:版权=著作权.然笔者以为,法律规定固然要遵守,理论上的探索则可永无休止.
何况,我们不难发现,我国现行立法与著述对于著作权、版权,乃至国际层面对于Copyright等概念的使用,依然存在着混乱.为此,笔者相信,名不正则言难顺,对包括不同语言在内的相关术语进行比较与分析,于理论与实践,应该有所裨益.
著作权、作者权、版权、相关术语、法律实践、理论、概念、法律规定、纸堆、语言、立法、笔墨
D92;D91
此文系2013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编号 13BFX124;河北省社科基金项目编号 HB13FX015
2014-04-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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