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1575.2012.02.028
2012年1月1日起实施的环境保护标准
GB13223-2011《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本标准规定了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以及标准的实施与监督等相关规定。本标准适用于现有火电厂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火电厂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工程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本标准不适用于各种容量的以生活垃圾、危险废物为燃料的火电厂。
环境保护标准、《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污染物排放管理、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验收、排放浓度、建设项目、工程设计
X-65(环境保护参考工具书)
2012-05-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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