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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带酒水服务费”的若干问题——在《餐饮行业维权及谢绝自带酒水问题座谈会》上的发言

引用
@@ 大家下午好,很高兴今天在座的领导给我提供了一个机会,和大家进行沟通.沟通什么呢?就是大家很关心的自带酒水服务费的问题,实际还涉及到比如说可不可以有最终解释权的问题,可不可以有最低消费的问题等等.下面就我个人接触到的一些案例,和长期协助企业处理一些投诉问题,处理一些消费者和企业之间发生的矛盾、所遇到的一些问题,谈谈心得体会.在座的各位很多我还真熟,比如天使食府的两位老总就坐在后头.今天一进天使食府就看见谢绝自带酒水的告示,很醒目.这叫什么?这叫明示,这叫履行告知义务,你要到我这里消费是欢迎的,但自带酒水我是谢绝的.不是禁止,叫谢绝,用了比较委婉的字句.可以不可以呢?我个人认为可以.先说两个案例.

谢绝自带酒水、服务费、若干问题、餐饮行业、维权、水问题、消费者、履行告知义务、最终解释权、心得体会、天使、企业、处理、案例、低消费、的字句、投诉、矛盾、领导、告示

F7(贸易经济)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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