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试点征收包装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污费
日前,从湖北省物价局获悉,该局联合省财政厅、省环保厅制发了《关于制定石油化工及包装印刷试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污费征收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自2016年10月1日开始,对湖北石油化工、包装印刷行业试点征收挥发性有机物排污费.”挥发性有机物(VOCs)”是特定条件下具有挥发性的有机化合物的统称.具有挥发性的有机化合物主要包括非甲烷总烃(烷烃、烯烃、炔烃、芳香烃)、含氧有机化合物(醛、酮、醇、醚等)、卤代烃、含氮化合物、含硫化合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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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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