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062X.2015.02.002
2015年3月起北京即食鲜切蔬果必须包装后才可销售
2015年3月1日起,如果没有取得相关生产许可,企业就不得再生产销售即食鲜切蔬果产品。据北京市食药监局发布的《即食鲜切蔬果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4版》要求,鲜切水果必须包装好后才能出厂,产品不允许分装,这也意味着食药监局正式将即食鲜切蔬果纳入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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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4-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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