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驰名商标”不能用于包装与广告新商标法明年施行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8月30日表决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决定》,自2014年5月1日起施行。<br> 商标注册审查不得再拖拉<br> 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局长许瑞表介绍说,新商标法首次明确商标注册审查时限,如商标新注册申请初步审查时限、异议案件审理时限、不予注册复审审理期限、驳回复审审理期限、宣告无效复审审理期限等法定工作时限。对申请注册的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9个月内审查完毕,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公告。
驰名商标、包装、广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商标注册、审理期限、注册申请、审查时限、全国人大常委会、新商标法、复审、人民共和国、宣告无效、审理时限、工作时限、文件、审定、内审、局长、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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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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