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062X.2006.03.037
进出口食品、化妆品标签不再实行预先审核
@@ 为简化程序,方便食品、化妆品进出口,国家质检总局发出通知,要求自2006年4月1日起,各级受理机构不再受理进出口食品、化妆品标签预先审核申请,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不再强制要求凭<进(出)口食品、化妆品标签审核证书>报检.也就是说,进出口食品、化妆品的标签审核将与检验检疫结合进行,不再实行预先审核.
进出口食品、化妆品、标签审核、检验检疫机构、简化程序、方便食品、出入境、质检、证书、通知、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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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0-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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