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1360.2018.02.010
我国巨灾保险制度三地试点的评价分析
2013年中国保监会批复深圳、云南为我国巨灾保险首批试点地区.2014年11月,宁波市巨灾保险试点工作开展.国家希望通过地方试点积累经验,从而推动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建立巨灾保险制度.当前的地方试点有许多可取的经验,但也凸显了一些问题.本文以巨灾保险制度在深圳、宁波和云南楚雄三地的试点情况为切入点,系统分析了当前地方试点存在的可取之处和不足之处,并结合国外巨灾保险制度发展的经验,对我国巨灾保险制度今后的地方试点和在全国范围内的制度建设提供一些建议.
巨灾保险、巨灾基金、巨灾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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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840.64(保险)
2018-07-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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