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1360.2007.03.014
设定人身保险优先受益人的思考——受益人指定效力之实例分析
在人身保险中,受益人的资格一般不受限制.我国保险立法也只强调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保险利益,而忽略了保险合同的另外一个重要关系人即受益人.本文在分析案例的基础上,论述了我国《保险法》是否应该约束受益人的实际保险利益,并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即《保险法》第61条应该增加一款:"受益人的指定以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且被保险人对其有应尽抚养、赡养或者扶养义务的人为优先,但被保险人已尽相应义务的除外."
受益人、保险利益、法定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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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84(保险)
2011-01-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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