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4489.2021.12.011
发挥自保特色服务实体经济
自保公司将风险通过再保险分散到商业保险市场,是大型工商企业与商业保险市场的桥梁和纽带,形成与商业保险公司的合作互补关系,促进保险市场增量发展.
自2013年以来,我国主动借鉴国际自保经验,规范社会自保行为,不断探索大型企业单一自保发展模式,以服务母公司风险管理为宗旨,密切与商业保险公司合作,走出了不同于国际自保市场的中国特色自保发展之路.目前,我国境内四家自保公司全部是当年开业当年盈利,并且业务规模不断发展,经营效益持续增长,在产险市场展现了独特活力,尤其是疫情期间更是势头不减.
服务实体经济、特色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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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832.0;G252;F224.7
2021-12-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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