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4489.2018.06.011
增加赔偿责任条款在保险合同中适用研究
典型判例之分析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以下简称《消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保险合同是否适用《消法》中增加赔偿责任条款颇有争议,但在保险合同纠纷司法裁判中,审判机关已经直接认定保险理赔行为构成欺诈或适用《消法》中金融服务经营者未履行风险警示信息义务判决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
2018-08-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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