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4489.2017.11.013
财险公司共保项目代付赔款的摊回与追偿——以K市分公司为例
财产保险公司对价值或风险过大,超出其自身财力所能承受的范围,或金额超过《保险法》强制规定限额的项目,通常会联合多家财险公司共同承保,并约定各自的份额比例,按照比例收取相应的保费,出险后也按照该比例进行赔付.此种模式俗称“共保”,简单地说就是参加共保项目的几家财险公司的联合.
共保、保险公司、保险法、赔付、模式、价值、风险、承保、财力、财产、保费
U69;R19
2018-01-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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