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4489.2017.03.013
车辆逾期未年检,保险公司能否免责
保险合同中约定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车辆未按规定检验,保险公司能否免责?
案 例
2016年1月20日,A公司就其名下的车辆向B保险公司投保了车辆损失险、不计免赔率特约险等险种,车辆损失险的保险金额为730710元,保险期限为2016年2月2日零时至2017年2月1日24时止,被保险人系A公司.
车辆损失险、年检、保险公司、事故发生、被保险人、保险期限、保险金额、保险合同、投保、赔率、免责、定检
F8 ;D9
2017-05-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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