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4489.2017.03.012
税优健康险产品的推广和销售——以苏州试点为例
与较早开展税优健康险的国家相比,我国目前的税收优惠力度较小,税收优惠方式也不同.本文对江苏省苏州试点地区进行调研,探讨商业健康险税优实施中遇到的问题.
税优健康险产品及其利好性分析
一、税优健康险产品及特点
财税[2015] 126号文件提出了商业健康保险产品规范及若干管理问题,为保险公司设计健康保险产品提供了指导意见,各保险公司根据指导意见设计符合要求并各具特色的保险产品,报保监会审批,审批通过的保险产品经保监会备案后即可进入保险市场进行推广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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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5-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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