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4489.2014.06.010
新形势下开展保险行业自律工作的思考
2008年8月1日,素有“经济宪法”之称的《反垄断法》终于在历经13年曲折后在我国正式实施.尽管一些学者认为这部法律还存在着不尽如人意之处,然而它的实施无疑将为我国国民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起到重要作用.
如今,《反垄断法》实施5周年来,在国家工商总局公布的12起垄断案例中,9起是由保险行业协会组织达成的垄断协议.从2008年重庆市保险行业协会车险自律引发《反垄断法》第一诉讼案以来,保险行业协会自律就一直在社会的高度关注之下,有的地方反垄断执法机构以保险行业自律行为涉嫌达成垄断协议为由,对有关保险行业协会和保险机构进行反垄断调查.
保险行业、行业协会组织、反垄断法、垄断协议、健康有序发展、自律行为、执法机构、经济宪法、国民经济、保险机构、重庆市、诉讼案、学者、曲折、国家、工商、法律、调查、车险、案例
DF4;D92
2014-08-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2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