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4489.2013.04.003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司法解释》对机动车辆保险合同的影响及对策研究
2012年12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以下简称《司法解释》),《司法解释》共29条,涉及主体责任的认定、赔偿范围的认定、责任承担的认定、诉讼程序的规定、适用范围的规定等五个方面的内容,有效解决了审判实践中涉及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难点、热点问题,更是对审判实践经验的总结,规范了裁判尺度、明确了裁判依据.与《司法解释》有高关联度的机动车辆保险合同(包括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也因此备受关注,不仅在于机动车辆保险合同与《司法解释》共同构筑起了保护道路交通事故受害者利益的"坚强基石",更在于对机动车辆保险合同如何能够更好地发挥损失填补功能、安定社会功能、风险分散功能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司法解释、机动、车辆保险合同、审判实践、最高人民法院、功能、主体责任、责任承担、有效解决、损失填补、诉讼程序、适用范围、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热点问题、赔偿范围、风险分散
U49;D91
2013-06-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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