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4489.2012.03.012
对构筑保险业反腐倡廉长效机制的思考
保险业作为我国金融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不可替代的经济补偿和社会管理功能.近年来,保险业各级党组织通过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夯实发展基础,转变发展方式,防范化解风险,强化服务功能,实现了保险业的平稳较快发展.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不难发现,近年来保险行业不正之风、腐败现象和职务犯罪呈多发、群发态势.部分党员领导干部贪污受贿、挪用侵占保费、搞账外账和“小金库”、徇私舞弊、商业贿赂、非法集资、权钱交易、任人唯亲、以权谋私,等等,增加的不仅仅是经营风险和经济损失,而且严重损害了保险行业的社会形象和公信力、影响力.党的十七大强调,要“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并将反腐倡廉建设同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并列为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切实加强保险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建立健全反腐倡廉长效机制,防范化解经营风险,树立行业形象,是促进保险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保证.本文认为当前应从四个方面构筑保险行业反腐倡廉长效机制.
构筑、保险业、反腐倡廉、党的思想建设、保险行业、经营风险、防范化解、长效机制、落实科学发展观、行业不正之风、社会管理功能、社会保障体系、强化服务功能、党员领导干部、各级党组织、作风建设、组织建设、综合治理、制度建设、职务犯罪
D26;D61
2012-06-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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