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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1-4489.2010.09.016

浅析新《保险法》下预收保费对人寿保险合同成立及责任承担的影响

引用
@@ 保险合同的成立问题对保险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影响巨大,但长期以来,该问题在<保险法>理论研究与实务中争议颇多.2009年2月颁布的新<保险法>就保险合同的成立问题做了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但在保险实务中存在的预收保费现象对保险合同的成立与生效会产生一定的影响,而新<保险法>及其司法解释对其并没有作出详细的规定,这势必会影响到保险经营实务,导致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的纠纷,同时也会加大监管难度.

《保险法》、预收保费、人寿保险、合同成立、责任承担、保险合同、合同的成立、成立问题、当事人、修改和完善、权利和义务、司法解释、理论研究、合同双方、关系影响、保险实务、保险经营、争议、现象、纠纷

F8 ;DF4

2011-01-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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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

1001-4489

11-1033/F

2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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