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4489.2010.02.018
保险公司拒签附加险合同是否合法
@@ 案情的起因
河南省某市社区的赵女士,于2005年5月上旬,从某寿险公司营销员手中购买了一份养老附加住院医疗保险.保费按照双方约定,每年缴付一次.在以后的两年中,保险公司都在合同届满前给她寄送<缴费通知单>,赵女士也能做到及时缴纳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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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4-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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