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4489.2006.08.018
两岸交强险主要条款比较
@@ 两岸交强险立法概况
大陆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下简称"交强险条例")经2006年3月1日国务院第127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根据大陆的立法体制,交强险条例不是狭义上的法律,属于行政法规的范畴.交强险条例全文共分总则、投保、赔偿、罚则、附则等五章,四十六条.
强制保险条例、交通事故责任、行政法规、立法体制、立法概况、大陆、常务会议、机动车、国务院、总则、投保、赔偿、范畴、法律
F84;F40
2007-11-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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