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业经营的制度安排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1-4489.2006.04.012

混业经营的制度安排

引用
@@ 在同一保险集团下实现产寿险的混业经营,在中国目前已有许多保险集团走出了这一步.尽管现行<保险法>的第九十二条明确规定"同一保险人不得同时兼营财产保险业务和人身保险业务",但是包括平安、太平洋和太平在内的众多保险集团已经通过分设集团控股的产寿险子公司的形式实现了集团式的混业经营.不久以前,随着人保寿险的揭牌,人保集团也正式成为集团化混业经营的一员.在以后的日子里,也必然会有更多的保险公司通过类似的方式构建产寿险混合经营的保险集团.

混业经营、保险集团、寿险、保险业务、人保、集团控股、混合经营、保险公司、太平洋、集团式、保险人、保险法、中国、兼营、构建、财产

F84;F8

2007-11-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35-37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中国保险

1001-4489

11-1033/F

2006,(4)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