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4489.2004.05.017
重大疾病保险需要创新
@@ 1995年,作为人寿保险中的一项保险责任,重大疾病保险产品(简称重疾险)被引进到我国.最初,它只承保7种重大疾病(癌症、脑中风、心肌梗塞、冠状动脉绕道手术、尿毒症、瘫痪和重要器官移植).经过几年的发展,我国重疾险不仅保障范围扩大,目前最多可承保的疾病达到32种,而且保障程度也大大增加,如太保推出的重疾险产品,在被保险人患重大疾病后按保险金额的5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更进一步,各大保险公司还推出了分别针对女性和男性的重疾险以及专门的少儿重疾险.随着人们对投资需求的增加,分红型重疾险更是应运而生.虽然我国重疾险发展迅速,但是仍然存在很多问题,需要不断的发展和创新.
重大疾病、保险金额、心肌梗塞、投资需求、人寿保险、器官移植、冠状动脉、范围扩大、承保、保险产品、被保险人、保障程度、保险责任、保险公司、尿毒症、脑中风、瘫痪、手术、少儿、女性
F8(财政、金融)
2007-11-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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