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4489.2003.10.015
兼业代理1+1亟需改革
@@ 近年来,银行、邮政等窗口行业保险兼业代理发展迅速.但是,随着新《保险法》的施行,以及保监会先后两次取消行政审批项目,即取消了建立和终止兼业代理关系备案的内容,中国保监会2000年发布实施的《保险兼业代理管理暂行办法》已不能适应保险兼业代理发展的新形势.保险兼业代理人管理发生的变化,使得《保险兼业代理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在实践中存在不少问题.
保险兼业代理人、暂行办法、代理管理、行政审批项目、理发、保监会、代理关系、保险法、中国、邮政、银行、行业、实践、窗口、备案
F8(财政、金融)
2007-11-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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