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4489.2001.06.015
保证保险人保金华分公司机动车辆消费贷款保证保险的风险控制
@@ 1999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浙江金华分公司首次试办机动车辆消费贷款保证保险业务.2000年共承保机动车辆2583辆,收取保证保险保费422万元(车辆普通险保费为2574万元),已决赔款14.4万元,赔付率为3.41%.
保证保险、人保、金华、机动车辆、消费贷款、保险业务、保险公司、保费、赔付率、中国、浙江、人民、赔款、承保
F8(财政、金融)
2007-11-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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