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4489.2001.02.020
”削足适履”不足取--关于财产险条款及费率的几点思考
@@ 现行团体财产保险条款及30个附加险条款及费率,在制订思路上,仍然是保险人制”履”来让被保险人”适”,所以给人以明显的”削足”之感,虽然通过基本险和附加险的责任风险区别和附加险的增设,给了被保险人一定的选择自由度,但离实际需求差得很远.原因在于没有从企业财产保险的实际需要出发,现行条款具有浓厚的行政色彩.条款和费率是一件保险商品,商品的自身功能和社会需求相结合是商品得以畅销之本.换句话说,现行的财产险条款不是”以客户为中心”理念的产物.
财产险、保险条款、附加险、被保险人、以客户为中心、保险商品、企业财产保险、行政色彩、风险区别、费率、自由度、责任、选择、团体、思路、理念、功能
F8(财政、金融)
2007-11-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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