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性的进步——写在《著作权法》(修正案)审议通过之时
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修正案).此次修改历时数年,经历了曲折、反复的过程,终于在本次常委会上达成了一致.这是一件值得庆贺的事情.《著作权法》是公民知识产权方面的一部极为重要的法律.自从1990年颁布以来,它对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激发他们的创作才智,促进科技、经济的发展和文化艺术的繁荣,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它毕竟制定于十多年前,当时不可能预见到后来发生的许多新情况、新问题.随着全球科技经济的迅猛发展,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日益深化,原有的《著作权法》在很多方面已不适应今天新的形势.这次修改特别是在进一步具体完善著作权的权利内容、解决高新技术的发展为著作权保护所提出的新问题、解决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与有关国际公约的衔接问题、以及加大对著作权侵权行为行政处罚等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这既是我国知识产权法律保护制度日益完善的重要体现,更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深入发展的具体实践.
2019-11-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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