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表演”的类型
在当下这个信息爆炸、通讯发达和价值多元的社会,人们随时可以欣赏或注意到形形色色、异彩纷呈的表演,这些表演是公众文化生活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同时也是著作权法应当关注和调整的领域。按照《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表演”有三种含义:(1)戏剧、舞蹈、杂技等演出;(2)把情节或技艺展现出来:(3)做示节性的动作。①我国《著作权法》也规
“表演”、《现代汉语词典》、《著作权法》、信息爆炸、价值多元、文化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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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4-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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