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科护士的必备的专业素质
尊重精神病人的人格与权利是本专业护理人员应当遵循的首要的道德规范。精神病人的怪异思维,无礼的言语,和粗暴的行为,是精神疾病所致的病态表现。病人失去正常理智,又不能控制自己,孤独冷漠,不近人情,难以使人接受。尽管如此,在疾病状态下,精神病人的人格仍应受到尊重和保护,并享受与其他病人同样的医疗权利。无论病人的表现如何,护理人员应当一视同仁,以礼相待,应当深表同情与关怀,并应体现在实际护理工作中。不能因病人的言行无礼、粗暴,表现幼稚、愚蠢,或赘述烦人而斥责病人,或拿病人的病态表现当做谈笑话题,侮辱人格,更不与病人口角、争辩。要注意保护病人的人格尊严不受侵害。
精神科护士、专业素质
R473.74;R192.6;G635.1
2014-06-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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