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易代与国家制度下的地方运作——论清初云南的黑、白、琅井盐课提举司
盐课提举司在制度层面虽是直隶于省的政区,但其并非像普通府及直隶州一样具备相当独立的行政和司法权力,更多是作为一个有较强经济职能的行政“特区”镶嵌于普通府、州、县之内.从明至清初盐课提举司制度在云南建立并逐步完备,期间发生了一些围绕提举司与其辖境所在府、州、县的行政归属与职权划分的纠纷.通过考察这些事件,有助于理解在明清易代时国家制度下地方如何进行实际运作与管理.
清初、云南盐课提举司、机构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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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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