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明后期辽东安乐、自在州的变化——兼及辽东行政问题
明代辽东安乐、自在州是专管内迁女真达官的特殊建置,明中期以后随着对女真政策的调整,自在州南迁辽阳,改变了原有的管理模式。尤其弘治以后,随着辽东都司事权逐渐转手文官,巡抚、分巡、分守等临时派出官员权重事繁,然而却无类似地方机构的完善机制,管达官的安乐、自在州知州遂成了抚、道离不开的“差官”,管马市,代管民人、粮储及委派审理军民刑讼等。两州抚缉女真的性质并无改变,知州兼管也无敕命。这种不正常现象反映的是辽东军政体制下文官有权却无相应运行机制的矛盾。
明代、安乐、自在州、辽东行政
K248
“人文强桂”基金项目“清代以来中越边区经济开发与民族关系发展中政府与民间力量的比较研究”桂科软05111010号
2012-11-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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