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服务业的社会功能与法律地位
@@ 我们的保安服务业发展21年,为社会稳定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现在更成为我国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支不可缺少的力量.然而与这一行业的蓬勃发展相比,保安服务业的立法工作却显得相当落后,目前只有公安部的部门规章、一些地方出台的地方性法规及一些其他规范性文件来调整这一行业,而没有一部统一的法律或法规来规范.这不仅不利于行业的健康、快速发展,而且对于其中出现的权利义务关系纠纷的解决往往于法无依.因此,对保安业的立法工作已提上日程.目前我国保安业尚处在变化大、远未成熟的阶段,相关的理论研究及立法经验也十分贫乏,在这种情况下由全国人大对保安业进行立法未免仓促,因此,先由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来规范服务行业也不失为可行之举.这不仅可改变我国保安服务业目前无法可依的状况,而且可为以后上升为国家法律积累经验.
保安服务业、社会功能、法律地位
D9;D631.41;F719
2006-04-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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