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3033.2006.09.010
建筑施工安全事故损失内部化分析
当前,安全损失外部化倾向未能从根本上有效调动建筑企业致力于改善安全生产业绩.笔者认为,要从本质上改善我国建筑安全生产状况,必须促使安全损失内部化,该理念不仅有利于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制度、保护建筑工人及其家庭的权益以及减轻政府负担,而且还能促使整个社会共同致力于改善职业安全与健康状况,从而促进建筑市场的持续健康发展和确保社会的和谐稳定.市场经济条件下,安全损失内部化须借助经济杠杆的调节作用,通过提高赔偿额度、提取安全生产抵押金、制裁或罚款、浮动保险费率、带薪工伤病假以及市场进退机制等手段,加大安全损失内部化力度.安全损失内部化力度的加大,对预防未来的安全事故将起到积极的经济刺激作用,从本质上提高我国建筑业整体安全管理水平.
建筑施工、安全事故、损失内部化、损失外部化、建筑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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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建委科研项目城科字2004年33号
2006-11-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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