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认监委发布《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注销、暂停、撤销实施规则》
@@ 为规范强制性产品认证活动,进一步加强对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有效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和<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国家认监委日前发布公告,公布了制定的<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注销、暂停、撤销实施规则>,于2008年6月24日起施行.
国家认监委、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注销、撤销、认证认可条例、人民共和国、实施规则、管理规定、活动、规范、公告
F74;TP3
2008-11-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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