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强制性认证产品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 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整顿和规范认证市场秩序,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组成部分.自2003年8月1日以来,各级质检部门认真贯彻执行质检总局和认监委的各项部署,开展了强制性产品认证行政执法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在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实施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突出的问题:如一些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产品未经认证擅自出厂销售和进口;获证产品安全质量不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认证有效性较差等.这些问题影响了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有效实施,极大地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些,国家质检总局和认监委决定于2006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强制性认证产品专项整治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专项、整治工作、整顿和规范、质量技术监督局、质检部门、市场经济秩序、生产建设兵团、检验检疫局、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制度实施、执法工作、有效实施、显著成效、市场秩序、监委、合法权益、安全质量
D92;T-6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1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