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2005年第33号公告
@@ 根据<认证认可条例>和国家质检总局65号局长令的规定,按照国家认监委2005年26号公告的要求,经专家委员会评审和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的意见,决定指定承担部分机动车零部件产品强制性认证任务的认证机构和检测任务的检测实验室.具体如下:
国家认监委、认证认可条例、监督、管理委员会、专家委员会、检测实验室、认证机构、检测任务、强制性、零部件、机动车、国务院、质检、评审、局长、公告、产品
D9(法律)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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