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定义与定位矫正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10.16868/j.cnki.1674-6252.2020.03.121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定义与定位矫正

引用
面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这一新型诉讼形式,准确把握其定义和定位至关重要.现有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按国家自然资源所有权私权化路径进行制度构建,其现行定义为特殊私益诉讼,现行定位为环境行政替代工具.这种定义与定位导致其与环境公益诉讼割裂,运行序位上优先于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引起国家机关角色错位.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与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诉讼标的相同,救济和保护的利益均为环境公益,其定义应回归公益诉讼本位;政府在环境公益保护上有着广泛的职权和手段,是环境公共治理的优先主体,仅在少数行政不能的情形下才有借助司法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其在定位上应作为环境行政执法的补充机制在有限范围内发挥作用.据此,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在制度体系上应与既有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置于同一诉讼系属统筹立法,在诉讼序位上应让位于社会组织提起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

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自然资源、诉讼序位

12

D922.68(中国法律)

国家社科重大研究专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生态文明法治建设的基本路径和法律样态研究"19VHJ016

2020-07-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121-126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中国环境管理

1674-6252

11-5806/X

12

2020,12(3)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