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6252.2012.05.016
德国环境设备责任制度初探
德国《民法典》确定了一般环境侵权的规则——行为责任,再以《环境责任法》确立了特殊的环境侵权的规则——设备责任。设备侵权是危险责任的一种,其构成要件有两个:设备运营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进而导致损害;人身、财产受侵害。设备责任的承担不要求设备运营人的过错。设备责任归责采用因果关系推定原则。
设备责任、行为责任、危险责任、因果关系推定
X32(环境规划与环境管理)
2012-12-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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