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6274.2023.04.005
强化对监察委员会检察监督的理论审思与实践进路
我国现行对监察委员会监督体系的不足,凸显了强化对监察委员会检察监督的必要性.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定性、我国《宪法》和《监察法》规定的"互相制约"条款、我国《刑事诉讼法》和《监察法》对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权"的规定,则为强化对监察委员会检察监督提供了可行性.但是,由于我国国家权力体系中检察权与监察权的不平衡,强化对监察委员会检察监督还面临一些难题与障碍.为此,应进一步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在协调与平衡检察权与监察权关系的基础上,通过体制设计的途径,为强化对监察委员会检察监督提供实践进路,主要包括检察机关对监察委员会立案的监督、对监察委员会调查活动的监督、对监察委员会移送案件的依法审查、批准逮捕、提起公诉以及对监察人员职务犯罪进行立案侦查.
监察权、检察权、检察监督、互相制约、法律监督机关
DF728(诉讼法)
河北省高等学校社会科学研究重点基金项目SD2022015
2023-08-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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