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6274.2023.01.006
我国开放银行数据共享的监管模式选择
开放银行是一种基于数据共享的平台化、生态化商业模式,具有"颠覆式创新"特性,传统监管的立法供给、思维、模式及手段等面临着空前挑战.应对这些挑战的探索中初步形成了强制、自律和助推三种监管模式.强调开放、互动、富有"弹性"和技术的治理理论,为监管模式选择提供了可行分析框架.基于该理论及我国现实,采用助推监管模式较为适宜.在促进数据共享方面,应夯实法律基础,构建促进数据共享基础设施并合理安排实施步骤;在风险规制方面,应坚守持牌经营等底线规则,建立第三方准入认证及退出机制,强化参与方信息披露义务,对数据共享进行全流程安全防护.此外,参与者自律在开放银行数据共享治理中亦具有重要意义.
开放银行、数据共享、金融科技、治理、助推
DF438(经济法、财政法)
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一般项目
2023-03-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2页
65-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