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的特权法
“官贵犯法,不与庶民同罪”,在中国古代其实是有法律依据的,这就是所谓的“八议”和“官当”.“八议”和“官当”突出地体现了中国古代法律的另一个重要方面——特权法的性质.
“八议”是封建贵族官僚中的八种人犯罪后,享有减免刑罚处分的特权制度.具体包括:一、议亲,指皇亲国戚;二、议故,指皇帝的亲密故旧;三、议贤,指朝廷认为“有大德行”的人;四、议能,指有杰出的政治、军事才能的人;五、议功,指为封建王朝建立过卓著功勋的人;六、议贵,指一定品级以上的官员以及有一定等级爵位的人;七、议勤,指为封建国家勤劳服务的人;八、议宾,指前朝国君的后裔被尊为国宾的.上述八种特殊人物犯罪,司法官员不能直接定罪判刑,而要将他的犯罪情况和特殊身份报到朝廷,由负责的官员集体审议,提出意见,报请皇帝裁决,给予宽宥处理.一般情况下死刑均能免除,其他的刑罚则可以降等处理.
中国古代、特权法
D909.242;K235;A84
2016-09-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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