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没意见”的意见
《新华每日电讯》2016年4月5日刊发李熙文章:基层党政机关经常会由某一个部门,以党委、政府的名义拟制工作决定、实施意见之类的政策性文件材料.为慎重起见在正式下发执行之前,一般要在一定的范围,以书面形式征求相关部门和单位的修改意见及建议.从政策措施的制定程序来说这是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保证.不过一些同志感到许多时候,被征求意见的单位,有的不能及时回复,有的即使勉强答复也是“没有修改意见”,有违征求意见的初衷.
没意见
2016-07-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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