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1051.2018.01.015
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政策有哪些变化
2017年10月,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7号,以下简称"37号公告"),废止了实施近10年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号,以下简称"3号文")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9〕698号,以下简称"698号文").新政策着眼于减轻纳税人及扣缴义务人负担,便利扣缴义务人履行扣缴义务.
2018-05-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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